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、政府规章草案和标准,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,承担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等工作。承担公共卫生、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,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。组织开展学校卫生、公共场所卫生、饮用水卫生、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。完善综合监督体系,指导规范执法行为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及监督工作,指导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。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,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。